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

[作文50+3] No95: 我的手提打字機


Leroy Anderson -♫ The Typewriter
 
考上大學那年,暑假特別長,因為學校要到十一月才開學。爸爸認為我應該好好利用這段時間學點東西。於是他為我訂購了 「空中英語教室」並送我去學英文打字。我記得那家打字行,就在朱鳳霞家中藥店的旁邊。我就每天下午準時去哪兒學打字。說是學打字,事實上是「自學」,因為沒有老師教,每人只發了一本打字書,然後就按照書裡的程序照做就行了。學員用的打字機是最老式的Underwood 牌打字機,就像上面這首曲子裡用的那種。我現在只記得那時要一直練打英文字母"ASDFG" 因為那是打字機上,英文左邊中間字母鍵盤的排列順序。原來英文打字快的人是要不看鍵盤,就能打出要打的字,所以會打字的人, 一定要把鍵盤字母排列的順序牢記在心。

學了一個月的英文打字,花了爸爸五十塊新台幣,我終於把英打學會了。因為大一上的大多是通科課程,像是「大一英文」、「大一國文」、「國父思想」等課程,因此,沒有用到英打的地方。大二那年我轉入了外文系,好幾個課程要交報告, 例如「文法與修辭」、「小說選讀」等課,如果有一部打字機,就事半功倍了。體貼的爸爸特別請舅媽從香港替我買了一台淺藍色的「兄弟牌手提打字機」給我。這部打字機,比起我在新竹學打字用的那台Underwood打字機,好用多了。從前那台Underwood打字機又重又難打,要使了很大的勁,才能敲出一個字母。這部兄弟牌手提打字機又輕又好打,輕輕一敲,字母就出來了。我非常喜愛它。它一直陪伴我念完大學和研究所;在無數個深夜和清晨,它也伴隨了我,幫我趕作業和交報告;我們之間有一種非常微妙的革命情感。我出國以後,把這部手提打字機留給爸爸,想不到後來他也把它派上用場,用它來給我寫英文信。

現在的人用電腦打字,還可以隨意修改文字,又可以把文字移到想要的地方,和用打字機打字相比,簡直不可同日而語。我當年用打字機,要是打錯了字,要用一個有粉末的小紙,把打錯的字刪掉。要是要改多一些文字,往往得把那段字開始的文章重打,可以說苦不堪言。

如今我的手指常在電腦的鍵盤上飛快地打字,我常想起我的第一部打字機,和以前去學打字那回事。然而,讓我最感恩的是爸爸送我去學打字,這個技能讓我終生受用不盡。


碧瑤2013.12.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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