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roy Anderson -♫ The Typewriter
考上大學那年,暑假特別長,因為學校要到十一月才開學。
學了一個月的英文打字,花了爸爸五十塊新台幣, 我終於把英打學會了。因為大一上的大多是通科課程,像是「 大一英文」、「大一國文」、「國父思想」等課程,因此, 沒有用到英打的地方。大二那年我轉入了外文系, 好幾個課程要交報告, 例如「文法與修辭」、「小說選讀」等課,如果有一部打字機, 就事半功倍了。 體貼的爸爸特別請舅媽從香港替我買了一台淺藍色的「 兄弟牌手提打字機」給我。這部打字機, 比起我在新竹學打字用的那台Underwood打字機, 好用多了。從前那台Underwood打字機又重又難打, 要使了很大的勁,才能敲出一個字母。 這部兄弟牌手提打字機又輕又好打,輕輕一敲,字母就出來了。 我非常喜愛它。它一直陪伴我念完大學和研究所; 在無數個深夜和清晨,它也伴隨了我,幫我趕作業和交報告; 我們之間有一種非常微妙的革命情感。我出國以後, 把這部手提打字機留給爸爸,想不到後來他也把它派上用場, 用它來給我寫英文信。
現在的人用電腦打字,還可以隨意修改文字, 又可以把文字移到想要的地方,和用打字機打字相比, 簡直不可同日而語。我當年用打字機,要是打錯了字, 要用一個有粉末的小紙,把打錯的字刪掉。要是要改多一些文字, 往往得把那段字開始的文章重打,可以說苦不堪言。
如今我的手指常在電腦的鍵盤上飛快地打字, 我常想起我的第一部打字機,和以前去學打字那回事。 然而,讓我最感恩的是爸爸送我去學打字, 這個技能讓我終生受用不盡。
碧瑤2013.12.26
現在的人用電腦打字,還可以隨意修改文字,
如今我的手指常在電腦的鍵盤上飛快地打字,
碧瑤2013.12.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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