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4月17日 星期二

[作文50+7] No.68:彦鴻六十年外遊記(二)




大學畢業以後返港就業

回港以後,雖然父親叫我幫他做生意,但我自覺不是做生意的材料,所以第二年就進入「友邦人壽保險公司」擔任東南區高級副總裁的助理。 在職期間,我也沒有停下來, 不斷進修保險課程, 相繼拿到「美國壽險學會高级院士」及「英國保險學院士」的資格。並且在1975年被公司提升為「意外險營業經理」。

1978年「香港理工學院」 (現已升格為大學) 開辦「高級保險文憑」課程, 我就成為第一任全職的「課程主任講師」。我在「香港理工學院」做了將近三年,直到第一屆學生畢了業我又回到保險業, 不過這次是進入「產物保險界」的領域。

在「香港理工學院」時,我又在香港「中文大學」跟美國「哈佛大學」合辦的三年制的「工商管理碩工」課程進修。於1981年拿到碩士學位, 我是該校第二屆的畢業生。在這期間,我還在香港「中文大學」兼職教「風險管理」這門課。實在是辛苦了我的學生, 因為我是兼職老師,只在星期六去上課,而學生們又不能不選這一門課,因為這是「商管學位」畢業的必修科之一。後來我更被香港政府 委以重任,要我擔任「職業訓練局」「保險訓練委員會」委員。

在離開「香港理工學院」後,我加入由英資「怡和集團」及英國「太陽聯合集團」在香港開辦的「隆聯保險公司」擔任九龍、 新界及澳門分行的「市場開發經理」。我於1984年,被委任為「怡和保險管理有限公司」總經理。在職期間應「香港律師公會」的聘請,把法定的律師責任保險,重新予以規劃。因此在2014年「南非律師公會」要重新規劃他們的「法定律師責任保險」,也聘我做他們的顧問。

1986年內人堅持要移民加拿大, 因為她娘家的人全部都已經在加拿大居住了十多年。於是我們又再一次舉家遷移到加拿大東部的「多倫多」居住。 但妻子同意,如果找不到好的工作,我可以自己回香港做加拿大和香港兩邊飛的「太空人」。抵達多倫多並安排好家人以後, 看情勢不對,我不到一個月,就打道回港。 當時女兒剛入初中, 兒子小學二年级。在往後五年,我平均每三個月要來回「多倫多」一次。這種狀况维持了五年,直到家人拿到了加拿大護照。我自己因不肯發假誓,說自己已經住足法定獲得加拿大公民的時間,所以沒有獲得加拿大護照。

有很多香港人在做了太空人後,家庭就破裂了。 我反而在這五年當中,與家人的關係更加緊密。公司给了我每年六星期假期,加上香港每年有17天公眾假日, 因此我每年大約有二個月假期。 這二個月我每天24小時都同家人一起渡過。我相信大多人一年中也沒有用那麼長的時間與家人在一起,所以我很珍惜與家人相處的機會。(待續)


彦鴻 2018.4.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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